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面对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面对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司面对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面对欠钱不还怎么办?
  
  1、可以和债务人协商,协商无果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二、老赖欠钱不还会有哪些限制?
  
  1、限制高消费指令
  
  一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指令,债务人就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限制出境
  
  对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在大陆境内有未了结的民商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其限制出境措施。
  
  3、网购受限
  
  4、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
  
  5、限制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以及其他招标从业人员招投标活动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要面临各种各样的债务纠纷,公司作为法人组织,要债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其他特殊的权利,但不论选择哪种方法要债都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
  
  
总结:公司面对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公司面对欠钱不还怎么办?1、可以和债务人协商,协商无果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按期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按期不还怎么办?一、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按期不还怎么办?1、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按期不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还款。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


·保密承诺书模板怎么写
      保密承诺书模板怎么写保密承诺书模板(适用于单位)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为加强国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信息技术资料和数据的保密管理,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信用卡算夫妻共同债务嘛
      信用卡算夫妻共同债务嘛?1、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2、其......


·如要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如要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要结婚的两个人需要一起去公证处签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中要写到两方基本的公民信息、婚姻状况、名下财产清单、还有债务清单及其归属。必须要双方一起去办。法律要求婚前......


·土地使用证不办行吗?
      土地使用证不办行吗?一、土地使用证不办行吗?土地所有权证的功能不仅是反映登记簿记载的内容,更重要的体现在权利保护上。由于土地证书只能由权利人持有,且权利人因处分使用权而办理登记时需......


·一般行政许可都会经历哪些阶段 对于一些事项,并不是公民随意
      一般行政许可都会经历哪些阶段对于一些事项,并不是公民随意想要实施就可以的,此时需要经过行政机关的许可才行,如经营烟草买卖,就需要先取得了烟草专卖的资格证之后,才可以否则就会构成非......


公司面对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面对欠钱不还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