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多久?

  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多久?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半个月左右,具体的规定如下: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第二百六十八条 答辩期间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关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问题。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二、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答辩期间,案件的相关当事人是有权向审理纠纷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该申请书只需要提交一份就可以了。法院在接收到此类申请书之后,会在在限定的期限内审核该请求,若是认为案件确实应该被其他法院审理的,那么就会按照既定的流程,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总结: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多久?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半个月左右,具体的规定如下: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后补借条日期与转账日期不一致有效吗?
      后补借条日期与转账日期不一致有效吗?借条的转账日百期与打借条日期不一致是正常的,应当以实际汇款时间为准。如果借款属实的,具有法度律效力。最好补充证据证明借条知指向的借款与转账的款项是......


·在我国入职不满7天发工资吗
      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对很多人来说都是可遇不可求的。您在生活中可能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自己找到工作以后,工作没几天就觉得不太适合自己,想要离职。但是用人单位却拒绝给自己发放工资......


·跨国并购方式有哪些,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跨国并购方式有哪些,需要遵循什么原则?一、跨国并购方式有哪些?1、横向跨国并购、纵向跨国并购和混合跨国并购按跨国并购双方的行业关系,跨国并购可以分为横向跨国并购、纵向跨国并购和......


·行政法律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依法行政、行政为民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行政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精神状态或工作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难免会出现违反行政法律法规......


·一、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


·精神病人打父母犯法吗
      不犯法。对于精神病人打人的规定有:第一、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对打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第三、打人给他们造成的人身损害有精神病人的......


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