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征地补偿款配偶有权力分割吗?

  征地补偿款配偶有权力分割吗?征地补偿款配偶有权力分割,但是必须要经过夫妻双方协商之后才有权利进行分割,如果说婚后取得的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必须要经过对方同意,如果是婚前取得的,那么属于个人财产,无需经过对方同意,征地补偿款一般来说是对农民自有土地的一种赔偿,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农村夫妻离婚,不能分割这笔财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应当足额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农民耕种的责任田被征用,是对集体土地经营权的永久性丧失,从而失去一份生活保障。由此可见,土地补偿费是对失去耕地农民个人的一种金钱补偿,具有明显专属性。复原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同样,农村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费实质上是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另行创业的生产补助费用,与复原军人的“回乡生产补助费”相近,因而将土地补偿费界定为夫妻个人财产有法可鉴。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哪些约定是无效的?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征收土地所获得的补偿款项是否有权利分割,应当是根据其所获得的具体时间来进行不同的判断,比如说夫妻已经结婚,此时获得的征地补偿款项,应当是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即使配偶有权利分割,但是也是需要和对方协商的。
  
  
  
总结:征地补偿款配偶有权力分割吗?征地补偿款配偶有权力分割,但是必须要经过夫妻双方协商之后才有权利进行分割,如果说婚后取得的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财产分割见证人条件是什么?
      一、财产分割见证人条件是什么?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非利害关系人;3,出于自愿;在民事执行中,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提取时,也要邀请见证人到场。人民法院在送达传票......


·辽源市征地补偿多少?
      辽源市征地补偿多少?为发展辽源经济,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国土资耕函[2013]708号)文件批准,辽源市人民政府2013年第七批次用地依法征收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五一村集体土地12.7536公顷。依法用......


·抢劫罪抢6元判刑吗
      一般不会。但抢劫罪的量刑不能只看抢劫到财物。因为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但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同时还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所以,在量刑时还应当综合犯罪嫌疑人作案年龄、作案手段、场所、......


·刑事抗诉与民事抗诉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刑事抗诉与民事抗诉区别主要是什么?1、诉讼程序不同一个是刑事诉讼程序,一个是民事诉讼程序。2、诉讼范围不同1)刑事抗诉包括两种:一种是,检察机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程......


·哪些情况才算是假离婚
      哪些情况才算是假离婚(一)通谋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


·汽车划伤,补划痕险怎么办
      划痕险对于我们的家用车有着重要的作用,可以避免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小剐蹭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帮助我们更好的处理一些他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其中补划痕险和划痕险是不同的概念,补买划痕险是在没......


征地补偿款配偶有权力分割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