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被收养是指因各种原因失去亲生父母或被亲生父母遗弃的或因生父母无抚养能力的婴幼儿童,被有条件满足其健康成长的需要和教育能力的人收为养子女。《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可以被人收养为养子女: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满十四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生活的能力尚不足,只依附于有抚养能力的人的抚养才能正常健康成长。不满十四周岁,年龄尚幼,易于消除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亲情,与收养人建立较为稳定的拟制血亲关系。
  
  (二)无父母的孤儿
  
  孤儿,是指没有亲生父母的儿童,由其他个人或单位担负监护责任的人。孤儿,因缺少父爱、母爱而不能健康成长,不可能接受正常的教育,为使这类儿童有一个温暖幸福的家,满足其健康成长的需要,准许符合收养条件的人予以收养。
  
  (三)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弃童,多是因亲生父母的主观故意丢失的,其行为是违法的,应受到社会舆论的遣责和法律的惩罚,但弃婴、弃童则是受害人,如无人收养,肯定会危及生命,对这类婴儿、儿童,除社会福利机构予以收养外,鼓励有收养条件的人收养,且不受收养人有子女的限制。
  
  (四)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总结:哪些人可以被收养??哪些人可以被收养?被收养是指因各种原因失去亲生父母或被亲生父母遗弃的或因生父母无抚养能力的婴幼儿童,被有条件满足其健康成长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国家赔偿法归责原则是什么?
      对于那些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民事主体,只要提交的材料齐全,证明某国家机关,或者是其职员,由于公务的原因,导致了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的情形,是可以请求得到司法救济的。此时,司法机关会按......


·法定县级抚养费是多少钱
      一、法定县级抚养费是多少钱?抚养费标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要根据父母亲的实际情况分析。《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


·股份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样的?
      股份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样的?对于公司来说如果由于公司出现资金紧缺或者其他什么问题的时候,是比较难再经营下去的,这个时候可能就会面临破产的问题了,对于公司的破产,是需要向相关的......


·债权人怎么追讨债务
      债权人怎么追讨债务一、债权人怎么追讨债务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


·欠钱不还把车押我这怎么办?
      欠钱不还把车押我这怎么办?欠钱不还把车押我这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然后以车辆的价值来进行抵押。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放弃房屋继承不能到现场是否合法?
      一、放弃房屋继承不能到现场是否合法?放弃房屋继承不能到现场是合法的,房屋继承公证放弃继承不需要都到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


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