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

  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
  
  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
  
  再婚后继子有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继承的情况下继子的继承权跟亲生的孩子是一样的;如果是遗嘱遗产,那么遗产必须是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不在继承顺序中的其他人是不可以进行继承遗产的。遗产也可以由转继承人继承。
  
  一、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
  
  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同时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由此可知,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
  
  二、什么情况是具备抚养关系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
  
  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因此,符合上述情形,即可认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扶养关系,在此情况下,继子女才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三、继承权是否可以转让?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
  
  遗嘱大家都知道可以自书遗嘱可以代写遗嘱,哪一种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人的这一生可以写无数个遗嘱,但是一般都会以最后一份为主。遗嘱不用写的很多很长,只要把立遗嘱人的意思很清晰的表达清楚就可以,遗嘱只有在立遗嘱人死亡之后才会生效。
  
  对于男方的婚前房产继母当然有继承权,对孩子来说当事人是继母,但是对于男方来说是男方的配偶,相反,孩子的亲生母亲在跟父亲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就没有继承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就包括子女,配偶和父母。
  
  四、男方婚前房产后妈有权继承吗?
  
  继母有权利继承,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内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五、父亲去世房产继承纠纷起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其实孩子有的时候认为这是自己父亲的婚前房产,但也有可能父亲在结婚以后已经加上了继母的名字,这样的话这套房产是父亲跟继母共有的,所以房子当中有一半的产权是归继母所有的,如果继母完全占有房子的产权,得对其他继承人折价补偿。
  
  
总结: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再婚后继子有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继承的情况下继子的继承权跟亲生的孩子是一样的;如果是遗嘱遗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检察院不批捕后治安处罚会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治安处罚会吗?检察院不批捕,如果经过调查不构成犯罪但又是违法行为的话,可以处以治安处罚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


·公司增资扩股流程主要是什么?
      公司增资扩股流程主要是什么?一、公司增资扩股流程主要是什么?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4、聘请会......


·古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是什么,有哪些
      古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是什么,有哪些内容?一、首先对所监理的施工项目要有一个文化价值的定位,有一个仿古年代的时空界定。应该把我们所监控的项目,视为一件艺术品的创作,是一个中华文化历史符号......


·足球游戏肖像权归属于谁?
      肖像权是任何人都有的,无论是明星、体育健儿等都有肖像权,但是不少人不知道足球游戏肖像权归属于谁,这也是由于在网络上很容易就可以查询到其相关肖像的缘故,在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侵害之后,该......


·伤残鉴定 费用的相关内容是怎么样的?
      员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对于自己的权益保护缺乏意识。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职业病突发或者受到一些意外的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鉴定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并且是要......


·缓刑是否是实刑,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相信您都听说过缓刑,发果犯罪人员所犯罪行较轻,有可能在审判阶段会被法院宣布实施缓刑,法院会给该犯罪人员一个缓刑考察期,在缓刑考察期内,犯罪人员不能有其他犯罪行为,否则仍然需要被执行......


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