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程序?
租房的程序有哪些
一、租房的程序有哪些
1、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4、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不动产租赁合同。
以租赁物的种类为标准,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标的物的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
2、合同的相对性会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具体表现为:
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对房屋受让人的限制。为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法律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该原则,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房屋受让人继续有效。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总结:租房的程序有哪些一、租房的程序有哪些1、双方签订租赁合同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3、房客查看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刑诉法解释474条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三大诉讼法之一,内容非常详细,之后,最高法又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对刑事诉讼法中的一些条文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中在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上面,用了大量的条文,其中就包括第......
·男方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应该怎么办
一、男方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应该怎么办?男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至于法院是否支持他的主张,要看具体情况。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
·拖欠工资离职申请后如何进行处理?
在现在生活当中很多人都是因为用人单位一直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而离职。毕竟劳动者现在劳动就是为了工资,如果不给工资的话,自然是不想再用人单位继续工作下去了,也就是会去申请离职。很多人都想......
·司法鉴定文书是什么内容
司法鉴定就是在诉讼过程中,针对专门的问题提供专业的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只要和诉讼活动有关的事项,一般都可以进行司法鉴定。其中,文书的司法鉴定有其具体的范围。那......
·合伙企业的法定解散条件是什么?
合伙企业的法定解散条件是什么一、合伙企业的法定解散条件是什么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
·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有哪些要注意
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有哪些要注意1.准确认定酌定情节的性质。与法定情节相同,酌定情节可以分为从宽情节和从严情节。从宽情节和从严情节对量刑结果影响的性质是不同的,其中,从宽情节,是指会使......
租房的程序?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