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未到庭证人证词如何质证

  对未到庭证人证词如何质证
  
  一、对未到庭证人证词如何质证
  
  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根据法庭辩护和法庭质证阶段来进行一个准确度的认定,通常情况下,如果证人出庭作证的话,那么他的被采取的程度就会高一点,没有出庭作证的话,也是需要对于他的一个证据效力进行一个审查的。
  
  对没有到庭的证人证言进行质证时应当注意:
  
  1、证词形成时间、地点、环境;
  
  2、证词的来源及其来源程序是否合法;
  
  3、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是否有重大利益关联性、亲属、贿赂、胁迫等情况);
  
  4、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
  
  5、证词中是否存在不一致之处、证词是否存在自相矛盾的明显错误;
  
  6、证人未能出庭的原因是否合法。
  
  二、如何判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要查明证人是怎样得知案件的有关情况的,是本人直接感受的,还是间接得知的。一般来说,直接感受(亲眼所见、亲耳所闻)而提供的证言,真实性相对大一些;而间接得知(道听途说)所提供的证言,则真实性相对较小。
  
  证人应当陈述其亲历的具体事实,通过间接途径获取的信息所形成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证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证人根据其经历所作的判断、推测或者评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只要是证据,那么就需要满足证据的三性,包括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这样的证据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至于证明力大小,则还需要作出进一步的判断。
  
  三、对证人作证的要求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2、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3、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但是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总结:对未到庭证人证词如何质证一、对未到庭证人证词如何质证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根据法庭辩护和法庭质证阶段来进行一个准确度的认定,通常情况下,如果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醉驾酒精含量180会被判刑吗?
      一、醉驾酒精含量180会被判刑吗?醉驾酒精含量180是会被判刑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


·软件著作权登记鉴别材料包括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鉴别材料包括哪些?软件著作权,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涉及到一些法律上的权益,如果他人侵害这些著作权的话,我们是可以利用法院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的,当然这......


·事实收养关系认定要怎么做
      事实收养关系认定要怎么做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1)收养当......


·T字路口车祸责任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T字路口车祸责任划分是如何规定的一、T字路口车祸责任划分是如何规定的?丁字路口发生撞车责任判定。没有信号和交警指挥时,应该是左车辆让行直行车辆,支干红车辆让行主干线车辆。责任认定......


·基金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基金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企业运营的范围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总的来说只要是法律允许的,正常的合法的都可以。一般来说,像金融类的公司,所面临和承担的风险会比较大一点,而且需要更具专业的金融......


·工程款未付的后果是怎样的
      工程款未付的后果是怎样的现在,很多房地产公司会因为房屋不好卖而拖欠民工工资,那么如果遇到工程款未付的情况要如何处理呢?应该向什么部门寻求帮助呢?公司工程款未付的后果会怎么样呢?很多人如......


对未到庭证人证词如何质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