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诉讼法对立案登记有要求吗?

  行政诉讼法对立案登记有要求吗
  
  人民法院在接到诉讼状时对符合本法限定的诉讼要求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可否符合本法限定的诉讼要求的,应当接收诉讼状,出具注明收到日子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可否立案。
  
  不符合诉讼要求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借口。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能够提起上诉。
  
  诉讼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予以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诉讼不符合要求为因不接收诉讼状。
  
  对于不接收诉讼状、接收诉讼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诉讼状内容的,当事人能够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总结:行政诉讼法对立案登记有要求吗人民法院在接到诉讼状时对符合本法限定的诉讼要求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可否符合本法限定的诉讼要求的,应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怎么防范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
      怎么防范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防范高空坠物事故的措施有:不主动抛物从高层主动抛物是违法的行为;注意检查房屋;购买高空坠物险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


·该如何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实际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的,那么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具体而言,该如何支付......


·一、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的情况是什么?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


·三年的诉讼时效情形都是什么
      三年的诉讼时效情形都是什么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


·起诉是否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起诉是否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起诉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


·知道别人犯罪没证据怎么举报
      没有证据有犯罪的相关线索也可以举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


行政诉讼法对立案登记有要求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