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网络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吗?

  网络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吗?
  
  1、一般属于要约邀请;
  
  2、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当然构成要约;
  
  是否是邀约,主要看这种商业广告对当事人之间签定合同是否具有实质的影响,如果具有实质的影响,那么这种商业广告就应该属于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遵守的。
  
  《公约》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货物买卖合同中,订约建议只要包括了货物品名、数量和价格三个要素,要约即告成立。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网络广告应该是属于要约邀请的一部分,但其实它的法律效力并不强,只有消费者自己懂得去保护自己才能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网络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吗?1、一般属于要约邀请;2、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当然构成要约;是否是邀约,主要看这种商业广告对当事人之间签定合同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涉及外国人的案件由谁立案侦查?
      涉及外国人的案件由谁立案侦查?我国《刑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处理,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不论犯罪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也不论被侵害的是我国公民的利益还是外国......


·酒驾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如果被交警当场发现自然会对机动车驾驶者
      酒驾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如果被交警当场发现自然会对机动车驾驶者做出相应的违章处罚。而此时就有可能暂扣驾驶者的驾驶证,那当事人暂时就无法开车了。那一般法律中规定酒驾后怎么拿回驾驶证呢?我......


·由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国家权属的,我们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利。那么关于土地使用权会涉及到土地出让金的内容。由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土地的出让金自然是由买受人来支付。由国家来出......


·交强险免责四种情况包括什么
      交强险免责四种情况包括什么(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


·怎么拖延法院开庭时间?
      怎么拖延法院开庭时间?一、怎么拖延法院开庭时间?不可以故意拖延时间,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五十五条,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我国法定的工作时间一般是多久
      针对不同的劳动者,具体的工作时间是不同的。而要是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则还需要格外支付相应的费用。但我国在工作时间上面也是做出了专门规定的。那到底我国法定的工作时间一般是多......


网络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