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商业秘密?
哪些属于商业秘密?
一、哪些属于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归属企业所有,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企业的技术秘密、经营管理经验和其他关键性信息,具体内容大约包括:企业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之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试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图纸、模型、样品、源程序目标程序实物;企业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企业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名单、客户的专门需求、未公开的销售网络等业务活动信息;按照法律和协议,企业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企业要求职工保密的、同集团有关的其它信息。
二、企业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首先要作好事先的防范工作,也就是按照《反不正当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1、要划定保密区域,在保密区域内加强保卫措施,确定管理办法。
2、对企业的重要文件、资料应及时确定其保密级别、加盖保密章,予以存档或销毁,同时应制定出企业的文件管理、借阅、复印、销毁办法,以及外发文件的审阅办法。
3、把商业秘密限定在必须了解该秘密的员工以及第三方、合同方范围之内,对职工应限制掌握的知识,并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
4、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包括:在劳动合同或专门的保密合同中,与员工签定书面保密协议,要求员工保守在工作期间接触到的一切企业的商业秘密以及企业承担保密责任的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同时应该规定,员工在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对外泄漏其所知的商业秘密,不得从事与企业相竞争的工作,但这必须具备企业向员工支付保密及不竞争费用的前提;在对外签定的经济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要求对方保证不泄漏履行合同时掌握的企业的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另外,公司应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设立监督员,企业领导也应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其次,在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应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为侵权行为,侵犯并受到1万到20万元的罚款,因此,在发现商业秘密被侵犯并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哪些属于商业秘密?一、哪些属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归属企业所有,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企业的技术秘密、经营管理经验和其他关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在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一、在刑事诉讼中回避的理由有哪些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
·有些离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
有些离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只需要去到婚姻登记处扯一个离婚证就完事了;但是也有些离婚双方不能够达成协议,而且涉及的问题还比较复杂,这个时候就一般会有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离婚......
·车辆出险理赔问答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车辆修理期的租车费?综合保险单一般不赔付所保车辆修理期间的租车费。有些保险公司提供这种保险,但是要缴纳额外的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怎样才能进快得到理赔偿?车辆发生保......
·离婚后小孩可以共同抚养吗?
离婚后小孩可以共同抚养吗离婚后小孩共同抚养是可以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
·借条在诉讼时效内怎么起诉还钱
借条在诉讼时效内怎么起诉还钱一、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要看借条的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通常情况下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则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
·殡仪馆弄丢骨灰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他人非法侵害遗骨等侵权行为而遭受精神痛苦,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
哪些属于商业秘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