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共同侵权财产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

  共同侵权财产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一、共同侵权财产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1、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共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诉讼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同侵权行为人为连带共同被告:
  
  (1)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
  
  (2)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其他共同侵权人免责(不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法院有释明义务,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二、共同侵权怎么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共同侵权行为认对受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从加害人的角度看
  
  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加害人的任何一个人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在共同加害人之一人对全部损害承担了责任之后,他有权向其他未承担责任的共同加害人追偿,请求偿付其承担应当的赔偿份额。
  
  2、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
  
  他即可以将全部加害人作为被告,请求他们承担对全部损害的赔偿责任;他也可以将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作为被告,请求他(或他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一旦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赔偿了全部损害,也就履行了全部义务,则免除其他共同侵权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受害人不得再对其他加害人提出请求。反之,如果受害人的请求没有得到实现或没有完全得到实现,他则可以向其他加害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害或者赔偿剩余的部分损害。
  
  三、共同侵权的赔偿责任该怎样界定
  
  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所应负的连带责任,是指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共同侵权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全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则免除了其他侵权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1、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对受害人的整体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人的各个行为人都对受害人负连带责任,意味着他们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赔偿责任。无论各行为人在实施共同侵权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如何不同,都不影响连带责任的整体性,对外,每个行为人都对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承担全部责任。
  
  2、受害人有权请求共同侵权行为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连带责任。
  
  正因为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对受害人的整体责任,因此,受害人有权在共同侵权行为人中选择责任主体,既可以请求共同行为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赔偿其损失,也可以请求全体共同行为人赔偿其损失。
  
  3、共同侵权连带责任的各行为人内部分有责任份额。
  
  共同侵权人对外承担整体责任,不分份额;对内,应依其主观过错程度和行为的原因力不同,对自己的责任份额负责。各行为人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份额,是连带责任的最终归属,一方面,在确定全体共同行为人的连带责任时,须确定各自的责任份额,对外连带负责;另一方面,当部分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了超出了自己责任份额以外的责任后,有权向没有承担应承担的责任份额的其他共同侵权行为人求偿。
  
  4、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得改变。
  
  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因共同行为人内部责任份额或内部约定而改变其连带责任性质。在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中,共同行为人内部基于共同协议免除或减轻某个或某些行为人的责任,对受害人不产生效力,不影响连带责任的适用,只对其内部发生约束力。
  
  
总结:共同侵权财产纠纷如何确定被告?一、共同侵权财产纠纷如何确定被告1、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能否自诉
      刑事案件主要分为了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其中大多数案件都属于公诉案件,而只有少部分能够允许受害人提起自诉。那对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能否自诉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实发应发按哪个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实发应发按哪个计算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费应当按照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和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


·交通事故检验的期限有多长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很有可能会涉及到对事故中车辆进行检验、鉴定,这肯定就会耽误事故本身的处理时间,因此不少当事人都想要知道,究竟进行交通事故检验的期限要多长时间呢?下面就让......


·行政处罚的判定在一些案件会从重处罚吗?
      行政处罚的判定在一些案件会从重处罚吗?行政处罚法没有对行政处罚的从重情节作出明确规定,是考虑到行政违法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往往触犯了刑律,会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而且在实践中,违法......


·司法鉴定重新鉴定内容都包括哪些
      对于司法鉴定的结果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具有权威性的,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对于鉴定的结果是不予推翻的。但是,如果说当事人真的不服鉴定结果的话,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重新鉴定也是需要满......


·被交警扣车了去取车不需要交停车费
      被交警扣车了去取车不需要交停车费。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


共同侵权财产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