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应具备的条件如下: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三、故意伤害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四、取保候审的期限规定是怎样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其实对于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来讲,即便有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了,被取保候审也并不代表着将来就不判刑了,在取保候审期间也有各种要遵守的规定。
  
  
  
总结: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应具备的条件如下: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日常生活中,人们因为各种纠纷受到他人诽谤时,可以选择报案,或
      日常生活中,人们因为各种纠纷受到他人诽谤时,可以选择报案,或者直接发起诉讼。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需要当事人委托律师提出诉讼,法院接到诉讼请求后会决定是否立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驳回起......


·债权债务纠纷案例
      债权债务纠纷案例一、案例近日,旌阳区新中镇妥善调解了一起涉及金额巨大的债权债务纠纷。在村调委会、镇司法所的耐心调解下,最终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得矛盾成功化解。新中镇茶店村4组......


·谁应该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谁应该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对于一个工程项目而言,发生质量问题是会影响正常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施工方要承担保修责任,而建设方在签署承包合同的时候,会加入一条违约条......


·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使用权赔偿吗
      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使用权赔偿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应当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补偿。但是,什么是被征收房屋价值,被征收房屋价值是否包含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如果给......


·现在这个社会,楼盖得越来越高,马路修得越来越多,似乎整体上的
      现在这个社会,楼盖得越来越高,马路修得越来越多,似乎整体上的城市建设都在大幅度地提高,但是就建设工程的质量而言,其实身为普通人的额我们,并不能够很清楚的知道,很多地区就是因为质量检......


·顾客在商场摔伤赔偿标准
      顾客在商场摔伤赔偿标准逛商场本来是一件愉悦身心的事,但近来有不少人反应说有时候会在商场跌倒,像老年人、孕妇这样的特殊人群出事的几率就更高一些。那么,这就牵扯到需要向商场索赔的问题了......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