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批捕是由谁来执行?
一、根据相关规定批捕是由谁来执行?1、批捕是由检察院来执行,《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据此,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批准权或者决定权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要求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批准权。2、如果公安机关不同意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复议。如果公安机关的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在复议、复核期间,对于已经被拘留的对象,公安机关必须释放。二、人民检察院批捕的程序是什么?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3、作出决定。检察人员对提请批捕的案件审查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决定后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送公安等侦查机关执行。对公安等侦查机关要求复议、复核的不批准逮捕案件,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很多犯罪嫌疑人虽然被公安机关逮捕了,但实际上侦查获得的证据并不能通过法院或者是检察院的审查,故此逮捕后依旧需要继续进行侦查。若是在侦查之后,并不能收集到足够通过刑事案件的司法机关的审核的,那么就需要将逮捕的犯罪分子释放了。
总结:一、根据相关规定批捕是由谁来执行?1、批捕是由检察院来执行,《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城市征地补偿款比例是怎样的
城市征地补偿款比例是怎样的城市征地补偿款比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附期限的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附期限的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拘役是否适用社区矫正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是不能社区矫正的。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
·2023南宁市征地补偿标准的最新政策的变化
今天让我们带领您了解最新的民生政策。有关于2018南宁市征地补偿标准的最新政策有什么变化,其实国家现在对于农民有很多优惠的政策。比如说对于农民的征地补偿普遍做到3至5年调整提高1次征地补偿......
·民事诉讼中被告死亡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中被告死亡如何处理?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死亡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等待被告的继承人是否参加诉讼。如果经通知参加诉讼,依法变更被告。如果经通知,其继承人不参加,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异地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异地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异地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异地工伤保险认定也是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提出申......
根据相关规定批捕是由谁来执行?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