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监护人证明哪里开您知道吗?

  在生活中监护人一词您可能听到不少了,无论是未成年的孩童还是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或是已是耄耋之年的老年人,都需要一个监护人来履行照顾的义务并确保他们的相关权利,尤其是后者,为了减少法律纠纷,更好的完善权利就需要开具一份监护人证明。那么,监护人证明哪里开?法律上如何确定监护人?针对这些法律问题,为您整理了下面的法律知识。
  
  一、监护人证明哪里开?
  
  您可以到被监护人所在居委会或派出所咨询开具。
  
  二、谁可以做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以下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以上就是针对监护人证明哪里开具以及如何确定监护人我们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您可以到所在居委会及派出所开具,并根据我们整理的知识来实际确认监护人顺序,希望这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同时因为文章篇幅限制,我们未能详尽解答,如果您还有存在疑问,您可以咨询我们的网站律师,我们也将竭诚为您奉上最专业的法律解答。
  
  
  
  
总结:在生活中监护人一词您可能听到不少了,无论是未成年的孩童还是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或是已是耄耋之年的老年人,都需要一个监护人来履行照顾的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抵押权实现的方式有几种
      抵押权实现的方式有几种在我国,实现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一共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对抵押的物品进行折价,第二种就是对抵押的物品进行拍卖,第三种就是对抵押的物品进行变卖。假如对于抵押权的实现当......


·媳妇改嫁能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媳妇改嫁能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吗?一、妇女改嫁能否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土地承包法》第30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农村集......


·行政行为违法的诉状怎么写
      行政行为违法的诉状怎么写1.首部首先写出标题,即“行政起诉状”。其次要写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3个方面。对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


·社会抚养费不交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般在政策之外生育的有子女的话,那此时就需要按照当地的标准缴纳相应的社会抚养费。当然如果是符合规定而超生的子女,则就不用缴纳这个费用。那实践中,应当缴纳但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话会产生......


·诈骗罪可以假释吗,诈骗罪是否可以假释
      假释针对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一种有条件地提前释放犯罪分子的制度,是一种人性化的制度。但罪犯在服刑期间要想获得假释的话,就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诈骗罪可以假释......


·公司怎样注册商标,流程是什么?
      公司怎样注册商标,流程是什么?一、注册商标的定义注册商标是一种法律名词,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享有使用某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的专用权......


监护人证明哪里开您知道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