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
·哪些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2、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
临时工与正式工有什么区别?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