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的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是多少?

  一般的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是多少?
  
  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侵权获利计算问题
  
  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计算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9年12月29日的《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规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一般是指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及应缴纳的税金。销售收入的计算只涉及侵权人的实际收入,即已销出商品部分的收入不包括库存商品。”
  
  以上两种计算方法虽然不同,但其基准都是侵权获得利润。然而在商业运行中,企业获得的利润可以分为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种。主营业利润是指销售获得的所有收入,扣除成本后的部分;利润总额是指税前收入,所得税应当退库作为销售赔偿额的一部分,其他支出应予扣除,产品销售税则不退税;净利润是指利润不仅应当扣除成本,还应当扣除其他支出,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纯利润作为赔偿额。在侵权获得利润的赔偿问题上,选择主营业利润作为侵权赔偿的金额是较为合理的,既无需交纳非因自己经营产生的所得税以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还有利于阻吓侵权行为。
  
  但是,对于商标侵权中有的商标侵权的对象只是商标权人产品中的一项或几项产品,而非所有产品的情况,就应当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在实践中比较实用的计算公式是:侵权获利=侵权期间总销售额×侵权商品配比率×利润率。其中,侵权商品配比率是指侵权商品在所有商品中所占的比例,而根据以上对侵权获得利润的论述,侵权期间总销售额与侵权商品配比率的积就是上文中的主营业利润。
  
  
总结:一般的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是多少?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赤峰市松山工伤待遇具体?
      赤峰市松山工伤待遇具体有哪些(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期限最高是多少年?
      工程质量保证期限是多久?最高为5年;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1、基础设......


·我国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了许多罪名,有些罪名可能并不为人们所熟知,并且意识不到自己在犯罪,比如说诽谤罪就是其中一种。诽谤罪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散播谣言等方式诋毁他人的名誉,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种......


·离婚财产保全案例中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法院为使审判结果得到准确执行限制离婚的夫妻双方转移和变卖财产的行为,最终的目的是使诉讼离婚的程序得到有效执行和避免财产遭受损失,是法院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在诉讼离婚案件......


·发明专利权属于所有权吗
      发明专利权属于所有权吗?专利权不属于所有权,所有权是一种财产权,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1、独占实施权。独占实施权是专利权人最基本的权利,他包括:独占制造权、独占使用权、独占销售权。(1)......


·一、出轨跟财产分割有关系吗?
      一、出轨跟财产分割有关系吗?出轨和财产分割没有关系,除非造成严重后果。【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一般的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是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