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租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怎么赔偿?

  ?一般,房屋租赁合同都会约定违约金条款,实际租房过程中,房东也会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法律上,押金一般应理解为保证房屋及家具完好的保证金,它和违约金是两回事,不能直接将押金认定为提前解约的违约金。对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在民法典中,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一个原则:就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计算。按照法律规定,无论哪一方提出的损失数额,都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具体而言,关于违约金,《民法典》有如下规定: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总结:?一般,房屋租赁合同都会约定违约金条款,实际租房过程中,房东也会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收条改成借条了是否合法?
      收条改成借条了是否合法?收条改成借条了是不合法,但是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相关的人员将收条改为借条。借条每月还款的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还款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有哪几类?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有哪几类?一、《民法典》将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为三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2、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故意伤害罪危害规定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危害规定是怎样的?故意伤害罪危害规定是导致他人的一些身体受到了具体的危害后果,比如说达到的伤残等级的这样的一种伤残等级的话,必须要达到轻伤以上或者轻微伤的话,是不需要进行立......


·一、辞职后五险一金如何继续缴纳?
      一、辞职后五险一金如何继续缴纳?根据我国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个人存单质押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个人存单质押需要履行什么手续?一、个人存单质押需要履行什么手续?个人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


·职工伤残评定机构由谁来进行负责?
      职工伤残评定机构由谁来进行负责?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职工初次伤残鉴定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租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怎么赔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