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泰州市高港区银杏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泰州市高港区银杏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迁补偿标准
  
  产权调换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每平方米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价×合法建筑面积 装饰装潢及附属物补偿 提前搬迁奖励 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家费-安置房最终结算价格
  
  货币补偿金额=(政府公布的每平方米安置房价格-每平方米安置房建安造价 被拆迁房屋每平方米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价)×合法建筑面积 装饰装潢及附属物补偿 提前搬迁奖励 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搬家费
  
  规划、建设、国土、城投、财政、物价等部门及实施单位,在项目编审阶段根据实际情况测算每平方米安置房价格、每平方米安置房建安造价及同地区商品房市场价,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分指挥部以项目为单位公布实施。
  
  提前搬迁奖励: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腾空交房的给予30元/平方米的奖励;在规定的提前交房时间内签订协议腾空交房的,再给予不超过50元/平方米的奖励。
  
  安置方式: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照“拆一还一”,实行产权调换;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书面承诺自行解决住房并申请要求进行货币补偿安置的,需经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证明,提供以本人或家庭人口为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并在拆迁现场公示,经分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按本办法第八条之规定计算提取被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款,所在镇(街道)、村不再安排宅基地及安置房源。
  
  安置面积:原则上以被拆迁人的合法建筑面积确定安置面积。
  
  被拆迁人的合法建筑面积小于建房政策可以批准的建筑面积时,安置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人,并可放宽至建房政策可以批准的建筑面积。安置面积大于合法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内的,按照政府公布的安置房价格结算,1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同地区商品房市场价结算。
  
  被拆迁人的合法建筑面积大于建房政策可以批准的建筑面积时,安置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人,且不大于被拆迁人的合法建筑面积。合法建筑面积大于安置面积的部分,按照其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2倍给予补偿。
  
  符合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标准的特殊困难户,享受最低保障面积,但需经拆迁现场公示,经拆迁分指挥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最低保障面积标准
  
  家庭常住人口 最低保障面积
  
  1-2人 60平方米
  
  3人 80平方米
  
  4人及以上 100平方米
  
  最低保障面积内的安置房按照安置房建安造价结算。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总额折算成安置面积后,仍低于最低保障面积的,其差额面积签定租赁合同,按照解困房标准收取租金。被拆迁人经济状况好转后,可仍按照原价取得产权。
  
  征地赔偿具体的赔偿措施要根据自己符合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当地政府也会按照实际土地价格来进行确定补偿价格,然后在出台文件。原土地使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确定适用和选择哪种补偿。如果补偿情况不满意的话,可以和主管部门进行协商,以此来确定具体的补偿方案。
  
  
总结:泰州市高港区银杏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产权调换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每平方米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价×合法建筑面积装饰装潢及附属物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高空坠物砸死人赔偿标准如何?
      高空抛物,就是从一个高处往低处扔东西的行为,行为人的意识中,并不在意他扔的东西是否会砸到别人或者是其他的东西就将东西往下扔的行为是极其的恶劣的。高空抛物砸死人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在当今社会,有很多贪赃枉法的案件相继发生。其中比较大的牵扯到国家的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算是一个。可能很多非法律工作者都不明白什么是私分罚没财务罪,以及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的处罚和量刑标......


·是否能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
      受精神疾病的影响,精神病人在控制自身意志方面有障碍,很多时候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民事活动。而在这种情况下,其实是很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生活的。另一方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可能会想要......


·出版作者合同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出版作者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哪些?1、图书出版合同中出版者取得出版权的效力修改后的著作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


·借条上没有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担保期间是多久?
      借条上没有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担保期间是多久?借条上没有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担保期间是六个月,具体的理由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


·土地使用证没过户的情况有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在现阶段,我们国家是实行的土地国有制制度,那么企业和个人申请使用土地时,也要按照规定及时的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没过户的情......


泰州市高港区银杏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