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羁押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羁押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原案涉嫌的罪名、犯罪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2.原案所处的诉讼阶段,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犯罪事实是否基本查清,证据是否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认罪,供述是否稳定;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有相应的审批手续,羁押期限是否即将届满,是否属于羁押超过五年的久押不决案件或者羁押期限已满四年的久押不决预警案件;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存在可能作不起诉处理、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判决无罪或者宣告缓刑的情形;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认罪、悔罪、坦白、自首、立功、积极退赃、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赔偿义务等从宽处理情节;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前科、累犯等从严处理情节;7.共同犯罪的,是否有不在案的共犯,是否存在串供可能;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健康状况;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本地有无固定住所、工作单位,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到案方式,是否被通缉到案,或者是否因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而被逮捕。二、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羁押审查的具体情况,是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来进行认定的,司法机关有权根据审理中涉及到的相关事项,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处理,这对于后期的量刑处理,以及司法判决是有决定性的意义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总结:羁押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原案涉嫌的罪名、犯罪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2.原案所处的诉讼阶段,侦查取证的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劳动法不签合同怎么处理
      劳动法不签合同怎么处理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1、和单位协商解决;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4、可以向......


·单位行贿对方索贿哪一种更严重一些?
      一、单位行贿对方索贿哪一种更严重一些?索贿罪要比行贿罪严重一些;法律不但惩罚索贿行为,同时也惩罚贿行为。我国在刑法中规定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但行贿人与索......


·工伤康复期员工被辞退合理吗
      工伤康复期员工被辞退合理吗不合理,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第二项、第三项情形,对于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


·法院对于行贿的商人怎么处理
      一、法院对于行贿的商人怎么处理?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对于目前中国的绝大多数人来说
      对于目前中国的绝大多数人来说,结婚是一条必经之路,而对于很多男性来说,给彩礼是这条路上跨不过去的砍。君不见,有多少因为彩礼不如意而分道扬镳的有情人。有人就要问了,既然结婚要先给彩礼......


·临时劳动合同要交社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临时劳动合同要交社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临时工买社保。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目前没有临时工的称呼,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


羁押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