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羁押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羁押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原案涉嫌的罪名、犯罪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2.原案所处的诉讼阶段,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犯罪事实是否基本查清,证据是否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认罪,供述是否稳定;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有相应的审批手续,羁押期限是否即将届满,是否属于羁押超过五年的久押不决案件或者羁押期限已满四年的久押不决预警案件;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存在可能作不起诉处理、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判决无罪或者宣告缓刑的情形;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认罪、悔罪、坦白、自首、立功、积极退赃、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赔偿义务等从宽处理情节;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前科、累犯等从严处理情节;7.共同犯罪的,是否有不在案的共犯,是否存在串供可能;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健康状况;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本地有无固定住所、工作单位,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到案方式,是否被通缉到案,或者是否因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而被逮捕。二、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羁押审查的具体情况,是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来进行认定的,司法机关有权根据审理中涉及到的相关事项,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处理,这对于后期的量刑处理,以及司法判决是有决定性的意义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总结:羁押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原案涉嫌的罪名、犯罪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2.原案所处的诉讼阶段,侦查取证的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2018年增加抚养费是变更之诉吗?
      2018年增加抚养费是变更之诉吗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属于变更之诉。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


·2023醉酒驾驶拘役多长时间?
      新交通法的颁布为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对酒后驾车的驾驶员作出了严厉的处罚,酒后驾车对自己和他人都是十分危险的,2018醉酒驾驶拘役时间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各样的工程也开展的热火朝天,但是工程的施工没有百分百可以确定全部是合格的,每一项工程完工后都要接受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验,如......


·获刑两年缓刑三年的判决是否合法?
      获刑两年缓刑三年的判决是否合法?获刑两年缓刑三年的判决是合法的。1、法院不会出现这样的判决。因为考验期要大于徒刑。如判决有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2、判决有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意思就是法院......


·信用卡诈骗罪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他们的职责都是非常明确的分别负责这不同的功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诈骗行为最为常见的是信用卡诈骗。关于信用卡诈骗罪也是需要经......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情况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总则》规定法人解散的情况有哪些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今......


羁押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