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养老保险交满十五年后可以不交吗

  养老保险交满十五年后可以不交吗企业在职职工,如果说自己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以上,不想交了是不可以的。因为作为企业在职职工,你只要和企业单位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那么作为企业单位来讲,是有责任和义务来给你正常的缴纳自己的个人社保待遇的,这个自己是无法来选择这个社保停止交费的。除非你和你所在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样一来你就可以停止缴纳自己的个人社保了!停止缴纳个人社保是无需办理任何的手续,你只要停止交费不去管它就可以,但是,你如果说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那么即使已累积缴费年限在15周年以上,也不能够正常的办理退休,所以说你必须要等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才能够办理退休。作为灵活就业人员,那么这个选择交费和选择停止交费是自由的,是不受到任何干预的。比方说,你今年完成了这个社保的交费,并且累计缴费年限已经在15周年以上,那么今后不想交了,那么你直接停止交费就可以了,个人的社保账户是无需操心他,你只要是把自己的一个养老保险的缴费手册保留在自己手中,并且社保关系保留在所在的社保局,知道是哪个社保局,因为这样的话,你当时在办理退休的时候,你要知道去哪里办理退休就可以了。但是我们说15年的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是国家要求的一个最低缴费年限,如果仅仅只按照最低缴费年限来缴纳自己社保待遇的话,那么所获得的养老金待遇相对来说也是比较低。举个例子,如果说你是2019年退休,那么你的养老保险仅仅只交了15年,并且你的平均缴费指数是按照60%来缴纳的,那么退休金大约能获得800元左右。所以说这个退休金的待遇也是比较偏低的。如果自己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那么尽量不要中断这个养老保险的一个缴费,因为15年确实只是一个最低缴费,想要获得一个较高的养老金待遇,那么就要在15年的基础上继续参保,实际上对于你个人来说,这个养老金参保的年限越长,你所获得的养老金待遇就越高,就相当于你把这个养老保险看成是一种普通的投资,最终得到回报的也是你本人自己,对你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二、不想继续交养老保险了怎么办1、停交一段时间继续缴费养老保险15年的门槛是累计计算,养老保险可以中断,你只需要停交一段时间,等你有钱了,可以继续缴费,一直到满15年,可以领取养老金。2、降低到最低缴费档次如果说你之前选择的缴费档次比较高,可能在100%以上,那么你可以选择降低缴费档次,可以按照最低缴费档次60%来缴费。降低缴费档次会减轻缴费负担,不过,由于缴费变少,以后养老金也会随之减少。3、改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更低,有的地方每年只需缴纳100元,可以说相当于没花钱。不过,由于你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那么到时只能选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居民养老金。这其实也是不划算的,因为居民养老金水平人均100多元,职工养老金人均已经超过了2000多。综上所述,退保不划算,转交居民养老保险也不划算,还是采取第一二种方式比较划算一些。缴纳养老保险后,如果没有领取完毕或者没有退休就已经去世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余额才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不死亡一般不允许支取个人账户。为一种例外就是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这种情况可以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这种情况,是不可以撤销的。不可能说后悔了,然后将钱交回来,恢复社保关系。
  
  
  
总结:养老保险交满十五年后可以不交吗企业在职职工,如果说自己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以上,不想交了是不可以的。因为作为企业在职职工,你只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什么是拆迁安置补偿?
      什么是拆迁安置补偿?一、什么是拆迁安置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


·公司法对资本金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资本金的规定是什么?不管是多大规模的公司成立,必须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金才行,如果是实行的实收资本制度,则公司在设立的时候就要将资本金一次性交足,这会在营业执照中有所体现。公......


·应该如何书写离婚协议书
      通常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需要书写离婚协议书。而在诉讼离婚中,需要的则是离婚起诉书。而书写离婚协议书也是一门学问,写好了离婚协议书之后才有可能对自身利益提供更好的保护。那究竟该......


·遗弃致人死亡算不算故意杀人
      对于负有抚养、扶养义务的人,要是没有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遗弃年幼、年老、患病,并且又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那么造成他人死亡的,此时是否构成故意杀人呢?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这个问题,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二00一年六月十......


·公司拖欠工资法律程序是什么
      公司拖欠工资法律程序是什么?1、申请仲裁。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


养老保险交满十五年后可以不交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