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职务作品的特点是什么
一、一般职务作品的特点是什么?
一般职务作品的特点是什么
一、一般职务作品的特点是什么?
1、作者与雇佣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职务作品应该是在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领取工资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里的工作人员应当作广义理解,包括借调人员、临时招聘人员以及兼职人员,但是不包括临时为了完成某作品而缔结的非劳动关系的人员。”依照劳动合同,一方面作者有权利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其工作人员提供的劳动、福利或工作条件;另一方面作者有义务遵守该单位的劳动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工作任务。
2、作品的创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其单位性质提出的与工作有关的任务。
3、判定职务作品的根据是作者与雇佣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二、职务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目的、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申请人签章,标明签章日期);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哪些职务作品受法律保护?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其实,也并不是说没有劳动合同创造出来的作品就一定不是职务作品了,因为根据规定,在退休以后的一年之内,如果为了完成原用人单位交代的工作任务,创作出来的作品也是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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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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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职务作品的特点是什么
一、一般职务作品的特点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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