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的认定和权利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职务发明的认定和权利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一、职务发明的认定和权利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1、职务发明的认定标准
(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三、侵犯专利权怎么处罚?
(一)假冒他人专利的。
1、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
2、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给予下列处分;
1)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
2)没有违法所得;
3)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1、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
2、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所谓职务发明的话,就是这项发明物的创造跟用人单位是有关系的,用人单位在发明创造的过程中提供了场地、经济及其他各方面的支持,换句话说,用人单位是利用职工的智慧给本单位创造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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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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