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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缺席判决的后果?

  被告人缺席判决的后果有哪些
  
  一、被告人缺席判决的后果有哪些?
  
  1、缺席判决对被告非常不利,因为被告失去了质证的机会。
  
  2、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
  
  二、缺席审判的条件有哪些?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三、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1、 起诉
  
  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其实,根据民事纠纷的具体案情,如果必须要被告方出庭,人民法院是可以采取拘传措施的,一般的民事纠纷,在被告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却拒绝出庭的情况下,只能增加原告胜诉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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