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起止时间如何界定?
土地使用权起止时间如何界定?
一、土地使用权起止时间如何界定?
1、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指从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开始,有效的使用年限,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购买或者划拨的都是使用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怎么办?
1、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2、收回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由于土地并不是并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故此一般的土地都是有一个使用年限的,因为土地的性质存在差异故此土地使用权年限也是不同的。若是在期限届满之后,不及时的办理续期的手续,那么该土地的使用权就会被依法收回。
总结:土地使用权起止时间如何界定?一、土地使用权起止时间如何界定?1、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指从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开始,有效的使用年限,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技术贸易合同认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到底有哪些
技术贸易合同认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到底有哪些一、什么是技术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及与之相关的咨询和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取保候审吗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取保候审吗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我国刑事诉讼中......
·没有一个具体标准。
没有一个具体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
·共同财产侵权如何维权
?
共同财产侵权如何维权?一、共同财产侵权如何维权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屋的行为系无权处分行为,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侵权。作为不知情的配偶,因涉及到交易相对人,为了维护交易安全、......
·五险一金查询个人账户计算方式
各地劳动者都免不了和五险一金打交道,而五险一金要交多少钱这个问题并没有统一的答案,不同地方缴费标准不同,可以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然后通过五险一金查询个人账户计算方......
·一、与他人有孩子算重婚罪吗?
一、与他人有孩子算重婚罪吗?与他人有孩子不一定构成重婚,婚外有孩子与重婚没有必然关系,男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论是否有子女。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
土地使用权起止时间如何界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