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具体给多少钱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具体给多少钱?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二、哪些房产是夫妻共有的?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三、怎么起诉分割财产?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其实分割贷款方之前得先确认了这套房子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对方结婚之前就买好的,那离婚时就不能要求分割财产,至于说给多少钱的这个问题,自己还了多少房贷,对方都要如数退还。
  
  
  
总结: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具体给多少钱?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对于两个罪分别判处缓刑如何执行
      一、对于两个罪分别判处缓刑如何执行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就应当立即交付执行。由于缓刑是把犯罪分子放在社会上考察改造,不予关押执行,犯罪分子享有一定的人身自由权,并且这种......


·民事诉讼法新的证据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新的证据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民事诉讼法是国家规定处理民事审判程序的法律,是现代国家重要的基本法之一。它是法院审判民事案件和一切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


·什么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什么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上诉答辩状送达对方的过程有什么规定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上诉答辩状送达对方的过程有什么规定一、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上诉答辩状送达对方的过程有什么规定1、办理管辖权异议的期限(一)民诉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1992年,我国制......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一、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房屋转让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所有权转移......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一,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成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一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600万元以下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承包工程范围一级资......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具体给多少钱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