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车损能报多少?

  一、交通事故车损能报多少?
  
  多少钱不固定。车损险赔付的计算方法为:
  
  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部分;(特别提醒: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其中“折旧金额”的车辆保险计算公式为“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9座(含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车辆保险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二、交通事故车损如何确定的?
  
  
  车辆间事故也即车辆与车辆的碰撞事故,可分为正面碰撞型、追尾碰撞型(高速公路上经常发生的典型事故)、侧面碰撞型(转向时经常发生的一种碰撞)以及超车时的接触性碰撞型等。
  
  碰撞事故可划分为4个过程:首先是碰撞发生前事故车辆的运动以及操纵车辆的驾驶员的动作。这个过程中,由于驾驶员的错觉、判断错误、反应迟钝或者车辆及道路环境的异常等原因而引发;接着发生碰撞;再有碰撞后车辆及乘员的运动;最后造成车辆损坏、乘员伤亡、留下路面(或与固定物体碰撞)痕迹。
  
  三、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具体责任认定要有交警部门结合现场情况以及双方的违章程度确定。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
  
  第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第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人民币。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按照比例赔偿,比例赔偿同等责任按照5:5赔偿,主次按照7:3赔偿。
  
  第三,主张车损具体步骤:
  
  1、申请车损鉴定(向交警递交申请即可)
  
  2、凭鉴定结论,行车证、事故认定书、驾驶证、修车明细、修车发票属于对方赔偿的部分,向对方主张,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属于向自己保险公司主张的,向保险公司理赔,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此外,车辆受到损失,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车辆贬值费用,具体要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造成辆损伤,那么对于赔偿义务人也是需要承担此赔偿的费用,但对于车损可以得到多少钱就会根据车辆的类型以及购买的险种来进行计算,所以,事故在发生了之后就必须要马上报警处理,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总结:一、交通事故车损能报多少?多少钱不固定。车损险赔付的计算方法为: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部分;(特别提醒:被保险机动车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民法总则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规定是什么本次通过的《民法典》再次以明确的条款......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离婚是可以进行诉讼离婚的,这样的方式一般是双方对离婚有异议才会进行诉讼离婚,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提出离婚需要举证什么呢?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起诉离婚需要......


·打离婚官司必需请律师吗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往往都是因为无法协议离婚,而此时也就只能选择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少当事人都会请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那打离婚官司必......


·二次退侦结束什么意思?
      二次退侦结束什么意思?二次退侦以后检察院应当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


·验资后转出资金不属于抽逃出资吗
      验资后转出资金不属于抽逃出资吗2011年修订的《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股东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的,可以认定为——抽逃出资。2014年新修订的即现......


·河南非法集资高利贷款应该如何进行处罚?
      当代社会,不管是哪个地方都会存在着一定的犯罪数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最近一段时间电视新闻上经常报道河南地区发生非法集资行为,因此您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河南非法集资高利贷款应该如何进......


一、交通事故车损能报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