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姓名权是绝对权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姓名权是绝对权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姓名权是绝对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姓名权的主要法律特征为: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只有自然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才叫做姓名,因而自然人才享有姓名权。法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是名称,享有的是名称权。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专有的客体,就是自然人的人格文字标识,不仅包括正式的登记姓名,而且也包括笔名、艺名、别号等。第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除了姓名权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二、权利内容包括哪些?改名权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改名权就是指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变更权。其含义为,自然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不受其他限制。这种变更姓名的行为,虽然仅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生效,但是不经过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登记姓名的变更,也必须经过登记,非法变更登记程序不生效力。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姓名使用权是一种专有的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姓名。在现实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姓名权可能大家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是为无关紧要,但实际上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对于自己的姓名进行更改和决定。不需要受到他人的限制,否则的话是可以以此为理由提起侵权诉讼。
总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姓名权是绝对权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姓名权是绝对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附随义务的税金是怎样规定的
附随义务的税金是怎样规定的合同附随义务的税金是根据主义务的合同中,对附随义务的既定条例进行决定。一、附随义务是法定义务吗?附随义务是法定义务,《民法典》中的附随义务大体包括以下六类:......
·公司法关联交易表决权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联交易表决权的规定是什么关联交易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体制当中是非常普遍的一件事情。因为在很多情况下,通过与他人进行合作来对自己的公司进行经营和扩张,已经成为个企业家在日常工作过......
·缓刑期间犯新罪如何处理
罪犯要想被判缓刑,自然首先要满足缓刑的条件,否则的话就不具有相应的资格。而法官在判缓刑的同时也会作出具体的考验期,考验期内就要求缓刑人员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同时不能有新犯罪。那如果缓......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内容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纠纷的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
·企业所得税合约罚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合约罚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
·取保候审押金退回流程是什么?
取保候审押金退回流程是什么?担保的概念很多人都不陌生,有时候在贷款的时候需要担保人来担保贷款,我国的相关法规中有对这个的详细说明,其中内容包含了担保的方方面面,有时候会遇到解决关于......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姓名权是绝对权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