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著作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著作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申请著作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第一,要具有独创性,即通过个体的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显然,抄袭的就不算了;
  
  第二,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
  
  第三,上述精神内容必须要有具体的表达,另外,必要要在外部世界中产生出来,但是否像录音或者写作那样保存下来还是像歌唱或者演说那样即兴而作转瞬即逝的,在所不论。
  
  取得方式:
  
  (1)自动取得是指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不需要履行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取这种自动取得制度,我国也是采取这种制度。
  
  (2)注册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或批准后才能产生著作权,而不是自动产生。少数国家采取这种制度。
  
  二、申请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材料
  
  一份有盖公章的著作权申请表。可申请人进行填写,也可选择代理机构填写。
  
  2、身份证明材料
  
  个人: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3、权利归属证明材料
  
  如委托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部门任务书。但只需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即可。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总结:申请著作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申请著作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第一,要具有独创性,即通过个体的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显然,抄袭的就不算了;第二,具有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最新工伤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最新工伤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最新工伤标准是按照不同的具体项目来进行不同标准的确定,具体各个费用确定标准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


·一般车祸的误工费的规定内容误工费一般都要当事人确
      一般车祸的误工费的规定内容误工费一般都要当事人确实是有因为这个案件导致的收入损失。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


·喝醉酒后犯罪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一、喝醉酒后犯罪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如果一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醉酒后犯罪,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以往的认识是,醉酒的人犯罪,一律承担责任。实际上,这要分两种情况,即生理性醉酒要负刑事责......


·在我国关于上新三板是什么?
      在我国关于上新三板是什么意思可能很多股民在购买股票的时候,除了平时非常普遍的主板以外,现如今有个别股民也会将投资瞄准一些新三板。新三板区别于您平常所熟知的沪深交易,尽管目前新三板的......


·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在于什么点
      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在于什么点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


·区分单位行贿和个人行贿的关键有哪些
      一、区分单位行贿和个人行贿的关键有哪些单位负责人既可能代表单位行贿,也可能为实现个人目的而以单位名义行贿。界定要点:(1)目的不同。自然人行贿是为了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单位行贿则是为单......


申请著作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