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展览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关系?

  展览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关系?
  
  一、展览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关系?
  
  展览权与著作权的关系主要是著作权包含于展览权。
  
  展览权,又称展出权,是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展览对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具有价值,对于文字作品、电影作品等,其展览权没有任何价值。因此未经许可对名人手迹或信件的展览,就不构成对展览权的侵犯。
  
  展览权是著作权人的权利。但是《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当美术作品或者摄影作品涉及第三人的画像时,著作权人行使展览权就要受到肖像权人肖像权的限制。
  
  二、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1、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它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权能。是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往往与发行或广播权连在一起使用。非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法律允许,他人不得擅自复制作品。
  
  复制方式:一为手工复制;二为机械复制。
  
  2、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或其复制品的权利。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不能被发行。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权利。
  
  两种方式行使:即可有著作权人自己发行,也可授权他人发行。
  
  发行的方式:灵活多样,如散发、出借、出售、赠与。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是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公开陈列的权利。著作权人有权将作品自行展览,也可授权他人展览并获取报酬。目的是让不特定的公众观赏。
  
  5、表演权:亦公演权、上演权。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特点在于必须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表演他人作品应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出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公开再现”是其本质特征。电影的放映权由制片人行使,要放映电影只需征求制片人同意即可,无须再征得各有关部分作者的许可。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有权禁止或许可创优将其作品通过广播的形式进行传播。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属公有领域的信息,不受著法保护,公众可自由使用,有些则须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一定的报酬才能使用。
  
  9、摄制权:亦称影视片摄制权,指著作权人享有的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制作作品的权利。可是原作,也可是原作的演绎作品。
  
  10、演绎权: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享有的以其作品为蓝本进行再创作的权利。包括:
  
  (1)改编权:指在不改变作品的基本思想内容的前提下,变换作品表现形式的权利。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不改变作品类型的情况下进行的改写。
  
  (2)翻译权:指将原作品的语言文字变换成其他语言文字并用以表述作品的权利。《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对外国人的作品,可由政府许可强制翻译,无需征得外国著作权人的同意。
  
  (3)汇编权:对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包括注释权、整理权和编辑权。汇编者对汇编所形成的作品,应享有著作权。
  
  展览权主要针对的是美术、摄影作品的保护,作品所有者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办展览会,以此来宣传作品,也可以授权给他人进行展览。此项权利的客体是十分明确的。任何非术、摄影作品,若是在没有经过作品所有者许可,也是不会构成展览权侵权的。
  
  
总结:展览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关系?一、展览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关系?展览权与著作权的关系主要是著作权包含于展览权。展览权,又称展出权,是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失信人员有什么限制
      失信人员后果: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2.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期间有哪些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期间有哪些规定?新颁发的民法总则,就法律条文来看,修改的幅度是较大的。针对现在的社会经济形势变得复杂化,民法总则也虽诉讼时效的期间进行了修改。由于不少朋友不知道修......


·非法集资在哪报案,如何报案?
      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使得诈骗团伙也作出了更高明的诈骗手段,通过利用他人的赚钱心理,以非法集资的手段非法吸取他人资金,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法律必定给与严厉的制裁,那么非法集资在哪报案,......


·一、企业合同签了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企业合同签了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我国从出台新的交通法以后对酒驾是大力严惩。专门修订刑法
      我国从出台新的交通法以后对酒驾是大力严惩。专门修订刑法,严惩醉驾。那么,醉驾驾驶机动车是行政违法吗?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分别又是什么含义其两者的界限都是什么呢?下文是我们为您整理出来的......


·征地补偿村里的程序是什么?
      征地补偿村里的程序是什么?在现代社会,很多地方都在拆迁,一旦涉及到拆迁的问题您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征地补偿费用,除了这个之外,作为被征收土地的人,还应该随时关注征地补偿的程序,这个问......


展览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关系?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