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逮捕证下了还能够取保候审吗?

  一、逮捕证下了还能够取保候审吗?逮捕证下了还能够取保候审,如果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取保候审难度应当是加大了。但是,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二、取保候审的条件:1、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必须要出具逮捕证,任何已经被逮捕之后的犯罪嫌疑人,若是想要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就必须确定其满足相关条件,对于任何的违法者,不管是否被逮捕,是否被法院宣判,只要不满足条件,就不得被取保。
  
  
  
总结:一、逮捕证下了还能够取保候审吗?逮捕证下了还能够取保候审,如果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取保候审难度应当是加大了。但是,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领他项权证需本人去办理吗?
      领他项权证需本人去办理吗?一、领他项权证需本人去办理吗办理他项权证,抵押人去领件。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


·民法典关于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关于担保的规定是什么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施行后,《担保法》同时废止失效。民法典关于担保的规定:第十三章保证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


·厂里的工伤赔偿怎么赔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劳动者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申请应当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


·社会抚养费和迁户口的规定
      社会抚养费和迁户口的规定2015年出了新政策,孩子申报户口不再与社会抚养费以及妇女强制结扎等挂钩。2015农村小孩子上户口的新政策:(来源:搜狐)  对于新生儿上户口国家明令规定:户口登......


·员工病假期单位可以辞退么?
      员工病假期单位可以辞退么?病假期间不可以辞退病患员工,病假之后是可以进行辞退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


·一、广州醉驾将人撞死判多少年?
      一、广州醉驾将人撞死判多少年?醉驾撞死人属于过失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逮捕证下了还能够取保候审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