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欠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的种类有: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长诉讼时效,是指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普通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的期间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和延长的三种情形:1、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2、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3、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指在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因有正当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把法定时效期间予以延长,但不得超过20年。二、怎么确定欠款合同纠纷管辖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现实生活中,当你发生了欠款合同的纠纷的时候,你可以选择用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的办法,这也是相对比较友好的办法,另外还有通过和解和调解的办法,还有仲裁解决的措施,如果实在不行就通过诉讼的办法解决等等。不过小编也提醒一下,在必要的时候解决合同方面的纠纷,建议还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这样能够更好的帮助你维护合法权益。
总结:欠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的种类有: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如何确定债务民事诉讼管辖的法院?
如何确定债务民事诉讼管辖的法院?一、如何确定债务民事诉讼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
·南京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京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犯重婚罪怎么处理?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犯重婚罪怎么处理?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的认定标准是: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
·最新辽宁省北镇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北镇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北镇市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北镇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北镇街道、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富屯乡、沟帮子镇、广宁乡。 补偿标准:区......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条件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条件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不同合同形态的一种,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有利于帮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这也是为什么您进行工伤鉴定的原因。那么关于工伤鉴定很多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
欠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