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
船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
船运输的危险性也是很高的,但是由于货物太多,价格方面的原因您还是会选择船运输节约成本,现在国家制度还是很完善的,关于船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国家也是有明确的法律文献规定了的,所以您不用太过担心,下面
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
船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
根据《海商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海事赔偿限额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一)300总吨以上船舶的赔偿限额根据《海商法》第210条的规定,对于300总吨以上船舶,人身伤亡和非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按船舶总吨位分级计算。
1、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为:
(1)总吨位300吨至500吨的船舶,赔偿限额为333000计算单位;
(2)总吨位超过500吨的船舶,500吨以下部分适用前项规定;500吨以上的部分,应当增加下列数额:501吨至3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500计算单位;3001吨至3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333计算单位;30001吨至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250计算单位;超过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167计算单位。
(二)不满300总吨的船舶以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的赔偿限额交通部《关于不满300总吨船舶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海事赔偿限额的规定》(1994年1月1日施行)对不满300总吨的船舶以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的赔偿限额作了如下规定:
1、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为:
(1)超过20总吨、21总吨以下的船舶,赔偿限额为54000计算单位;
(2)超过2l总吨的船舶,超过部分每吨增加1000计算单位。
2、非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为:
(1)超过20总吨、21总吨以下的船舶,赔偿限额为27500计算单位;
(2)超过21总吨的船舶,超过部分每吨增加500计算单位。
(3)从事中国港口之间货物运输或者沿海作业的船舶,不满300总吨的,其海事赔偿限额依照本规定所规定的赔偿限额的50%计算;300总吨以上的,其海事赔偿限额依照《海商法》第2lO条第1款规定的赔偿限额的50%计算。
(4)同一事故中的当事船舶的海事赔偿限额,有适用《海商法》第210条或者本规定的,其他当事船舶的海事赔偿限额应当同样适用。
(三)不以船舶进行救助作业或者在被救船舶上进行救助作业的救助人的赔偿限额不以船舶进行救助作业或者在被救船舶上进行救助作业的救助人,其责任限额按照总吨位为l500吨的船舶计算。
(四)海上旅客运输的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制根据《海商法》第211条规定,海上旅客运输的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制,按照46666计算单位乘以船舶证书载明的载客定额计算赔偿限额,但是最高不超过25000000计算单位。
(五)中国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交通部《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规定》(1994年1月1日施行)对中国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作了如下规定:
1、旅客人身伤亡的,每名旅客不超过4万元人民币;
2、旅客自带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名旅客不超过800元人民币;
3、旅客车辆包括该车辆所载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一车辆不超过3200元人民币;
4、上述第2项和第3项以外的旅客其他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千克不超过20元人民币。
此外,该规定允许承运人和旅客以书面形式约定高于4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限额。同时又规定,海上旅客运输的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额,按照4万元人民币乘以船舶证书规定的载客定额计算赔偿限额,但是最高不超过2100万元人民币。
上面我们给您介绍了船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里面规定的赔偿标准是按照船载的重量来分别进行标准规定的,赔偿金额上面都写了很清楚,还规定了海事赔偿和旅客赔偿,您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
总结:船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船运输的危险性也是很高的,但是由于货物太多,价格方面的原因您还是会选择船运输节约成本,现在国家制度还是很完善的,关于船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关于故意犯罪的几种形态
关于故意犯罪的几种形态一、关于故意犯罪的几种形态故意犯罪形态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1、犯罪预备: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
·安全事故重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安全事故重伤鉴定标准是什么?1、根据法医对伤者的伤情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伤害可定为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或毁人容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其它器官机能;其......
·破产和解裁定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破产和解裁定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向债权人提出和解。这种和解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条件,而且这种......
·新婚姻法夫妻扶养义务有哪些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夫妻扶养义务有哪些规定?《民法典》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
·欠钱不还判决胜诉也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判决胜诉也不还怎么办?一、欠钱不还判决胜诉也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判决胜诉也不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
·分公司有签合同的资格吗
分公司有签合同的资格吗?分公司有签合同的资格,《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
船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