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程结算编制依据是什么?

  工程结算编制依据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怎么结算
  
  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实行预收备料款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乙方)工程备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开工后扣还备料款的起扣点、逐次扣还的比例,以及办理的手续和方法。
  
  按照中国有关规定,备料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的,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工程结算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解释;
  
  3、施工方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4、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
  
  8、工程预算书;
  
  9、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
  
  10、安装工程定额基价;
  
  11、结算编制委托合同。
  
  三、工程款的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总结:工程结算编制依据是什么?一、建筑工程怎么结算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房二卖属于诈骗吗
      一房二卖属于诈骗吗1、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格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离婚对于孩子来说是最不公平的。从法律上来说,虽然夫妻双方都已经离婚了,但是对于共同的小孩来说还是有着抚养的义务的。那么在法律上是否在这一方面有所规定呢......


·婚外情证据包括哪些
      夫妻一方要是因为对方有婚外情行为,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此时必须要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婚外情行为,否则的话最后就可能不会作出离婚判决。那么实践中,婚......


·醉驾会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下面简单介绍。
      醉驾会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下面简单介绍。一、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


·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限有多长?
      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限有多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


·五险一金公司和自己缴纳的比例是多少
      众所周知的是,用人单位需要给自己的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法定福利,在用人单位缴纳的同时劳动者个人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两者的比例是什么样子的就成为您......


工程结算编制依据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