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期间异地羁押可以吗?
侦查期间异地羁押可以吗?侦查期间异地羁押是可以的,异地临时羁押手续如下: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凭《通缉令》或者县级以上送押机关的公函,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收押。5、抓获网上在逃人员需要临时寄押的,凭《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和电子法律文书的打印件,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收押。6、判决前未被羁押,一审判决被判处实刑的被告人需要收押的,凭一审判决书和《逮捕证》收押。7、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刑期未执行完毕、需要收监执行的罪犯,凭执行机关的《收监执行通知书》收押。8、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缓刑予以收监执行的罪犯,凭人民法院撤销假释、缓刑的裁定书和原判决书收押。9、再审案件的原审被告人,凭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或者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收押;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异地开庭,需要临时羁押在异地看守所的罪犯,异地看守所凭刑事再审的诉讼文书、上一级人民法院决定提审案件的手续收押。10、判决前已经羁押的罪犯留所服刑的,凭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和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收押;判决前未被羁押,判决后需要收监执行刑罚的罪犯,凭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收押。已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因发现新罪需要解回看守所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因其他案件需要解回配合侦查的,凭办案机关的公函收押。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印章不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二、异地羁押的条件:1、异地羁押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羁押场所是法定的就可以,一般黑社会或者职务犯罪有异地羁押。2、犯罪地在外地或主犯在外地的可以异地羁押。3、只要是犯罪地和居住地都可以,当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拘押地一般同法院地。《刑事诉讼法》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这条规定,采取的是以最初受理地为主,以主要犯罪地为辅的原则。说的是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不是应该。异地羁押这在如今人口大流动的背景下很常见的,若是仅需要临时羁押在异地,那是需要有两个公安机关部门共同审批的拘留证、逮捕证,然后才可以按照流程将违法者进行羁押了。但如果不是临时的异地羁押,其他情况下的目前就还是按照正常的羁押的程序来办理。
总结:侦查期间异地羁押可以吗?侦查期间异地羁押是可以的,异地临时羁押手续如下: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怎么区别传播性病罪与故意伤害罪
1、侵害的客体不同。传播性病罪侵害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身体健康,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只是他人的身体健康。2、行为表现不同。传播性病罪必须采取卖淫、嫖娼的行为形式......
·刑法犯罪构成二要件都有哪些解释?
我国是一个法治大国,任何事件都有法可依。对于犯罪处罚也会根据具体的形式和内容对犯罪人作出相应的解释和判罚,这样既符合我国的判罚规定,又对犯罪者形成了一定的教育意义。那刑法犯罪构成二......
·抵押质押的区别在我国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为了给债权人提供相应的保障,那么债务人有的时候会提供相应的抵押或者是质押,但是您通常情况下,对于抵押房屋这种保障方式是比较熟悉的,但是关于质押通常都不是特别地......
·网络造谣传谣行为规定有哪些
网络造谣传谣行为规定有哪些网络造谣传谣行为规定有哪些对于网络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责任。1、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要承担......
·在很多情况下,当事人往往对立案侦查到逮捕的程序
在很多情况下,当事人往往对立案侦查到逮捕的程序并不是很了解,这就造成了许多人因此没有行使自己的正当权益,所以对其程序有所了解是十分必要的,下面为您介绍了该过程供您参考。(1)立案的程......
·我国婚前承诺书怎么写
我国婚前承诺书怎么写婚前保证书格式通常保证书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和落款几部分组成。正文一般而言须包括写保证书的缘由,保证的具体内容两部分。第一大项“女方保证做一个贤妻良母......
侦查期间异地羁押可以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