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死亡公司要赔钱吗?

  工伤死亡公司必须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领取工伤保险基金的丧葬补助金、扶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作死亡补助金:丧葬补贴:6个月统筹区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
  扶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职工因工死亡、不能工作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每月10%,孤儿一人每月。经批准的被扶养亲属的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作死亡的职工的工资。亲属扶养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作补贴:标准为城镇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因此,如果工伤死亡公司需要支付包括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在内的赔偿,如果项目单位已经申请工伤保险,国家工伤保险机构将直接按照标准发放工伤保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员工的亲属死于工作得到丧葬补贴,支持相对的养老金和一次性的工作死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下列规定:(1)丧葬补助金的平均月薪员工的前一年6个月协调区域;(二)扶养亲属抚恤金,是在职工死亡前,由职工本人的工资和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的。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每月10%,孤儿一人每月。经批准的被扶养亲属的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作死亡的职工的工资。亲属扶养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贴标准为全国城镇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总结:工伤死亡公司必须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领取工伤保险基金的丧葬补助金、扶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系争商标注册人注销无效宣告、撤销三者的区别有吗?
      系争商标注册人注销无效宣告、撤销三者的区别有吗?系争商标注册人注销无效宣告、撤销有什么区别?商标的注销、无效宣告、撤销三者是属于不同的结果,从而产生的方式也是有区别的。(一)、......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即可以“私了”。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范本是怎么写?范本是......


·轻伤自诉案件可以撤诉吗
      能,轻伤自诉案件能撤诉,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成协......


·五险一金每月交多少怎么算
      五险一金是每个上班认识都相当重视的一方面。因为它和劳动者日常生活保障息息相关。您每月到手的工资都是交过社保的工资,只知道交了多少,却不太了解具体是怎么算的,今天我们为您介绍下五险一......


·公司倒闭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当代中国,很多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会导致倒闭,这个时候通常情况下,公司要宣告破产,然后进行公司资产的清算清算完毕之后会对相应的债务,以及员工工资进行清偿。那么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公司倒......


·金融居间服务合同违约的定义是什么?
      金融居间服务合同违约的定义是什么?一、金融居间合同的定义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


工伤死亡公司要赔钱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