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一、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
  
  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划分依据是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 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
  
  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2、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
  
  区别:由于著作权法具有非常严格的地域性,因此内与外待遇差异明显。
  
  3、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根据主体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完整程度不同而划分的。
  
  完整主体:指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全部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的作者。
  
  部分主体:指通过转让或继承关系而取得部分著作权的人。
  
  (1)创作作品的作者一般都是完整的著作权主体。如果作者将自己的著作财产权的一部或全部转让给他人,自己只有部分著作财产权或著作人身权,此时作者也就成了部分著作权主体。
  
  (2)在某些情况下,作者甚至可能不是或不再是著作权主体,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将法人视为作者的情况,事实上的自然人作者就不是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应该注重留下自己权利的证据,在作品上正确规范地署上自己的名字。对于一些比较难以证明的作品,应当及时做版权登记,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就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才好维权。
  
  
总结: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一、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口头合同缴纳的定金有效吗
      口头合同缴纳的定金有效吗一、口头合同缴纳的定金有效吗口头合同缴纳的定金有效。口头定金,只要内容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但是可能存在举证困难等问题,最好用书面形式约定。合同法第......


·可以申请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申请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一、为什么申请交通事故鉴定所谓交通事故是指参与道路交通活动的各种汽车和非汽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


·高空坠物是要负什么责任?
      高空坠物是要负什么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


·借款还清后借条必须归还吗?
      借款还清后借条必须归还吗?1、借款还清后借条并不是必须归还,借款人可以只要求债权人书写收条,此时一定要让对方写清楚什么时间收到多少还款,以前的哪张欠条结清无效了。由于对方还拿着欠条,......


·二手房卖方逾期迁出有哪些风险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作为卖方,最重要的一个义务就是及时的向买方交付房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要按照约定的时间迁出出售的二手房。但实践中有的卖方可能会逾期迁出,此时会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腰间盘膨出工伤认定为几级?
      腰间盘膨出工伤认定为几级?一、腰间盘膨出工伤认定为几级?1、腰间盘突出应该算作患职业病,能够认定为工伤。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按照工伤等级认定,能够认定为十级工伤。2、工伤,又......


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