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一、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包括: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接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逸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财物的。
  
  二、公司合同诈骗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总结: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哪些?一、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哪些?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疫情期间抬高物价犯法吗
      犯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出现下列情形,对于无违法所得或者视为无违法所得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据《价格......


·裁员补偿金扣税是怎么计算的
      裁员补偿金扣税是怎么计算的一、裁员补偿金扣税是怎么计算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误工费是由谁出?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误工费是由谁出?1、由肇事方承担;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构成行政不作为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行政不作为的条件有哪些?行政机关由于怠于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造成公民的利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的这种行为构成了行政不作为,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而受到侵权的公民可以起......


·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明示预期违约构成明示预期违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违约方必须明确肯定地向对方提出违约的表示。违约方的自愿、肯定地提出将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债务时,构成预期违约......


·高空坠物把车挡风玻璃砸了如何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将必须伴随着他人得到车辆,或者是行人,异或是楼下的摊位受到损害,遭受到不一样的损害,可以得到的赔偿金是不同的,高空坠物把车挡风玻璃砸了如何处理呢?如......


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