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借条起诉可以叫配偶出庭吗?

  借条起诉可以叫配偶出庭吗?借条起诉可以叫配偶出庭,但是必须要有授权委托书。书写欠条,如下所述: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6、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因此,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7、诉讼时效的问题,3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两年内,你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虽然从法理上,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中断诉讼时效,但是,要证明自己某日确实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贷款人证明),在实践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二、写借条的正确方式是什么?1、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之前,要求借款人重新打借条,如果借款人不肯就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根本不写还款日,因为,2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是由还款日开始计算的,如果没有写还款日,就是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开始起算。由于没有还款日的借条中,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要求还款,因此,债务人要证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时间也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借款人证明)。而无明确还款日的保护时效是20年,如果自借款之日20年内你不主张债权,你完全丧失债权。当代社会现在关于借条欠钱付款方面的起诉是本人进行出庭的,当然如果有授权委托书的话,也可以由代理人到庭参加的民间借贷纠纷,如果要想审理清楚的话,最好还是当事人本人出庭参加诉讼。
  
  
  
总结:借条起诉可以叫配偶出庭吗?借条起诉可以叫配偶出庭,但是必须要有授权委托书。书写欠条,如下所述: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宝宝抚养权问题该如何进行争取
      离婚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比较痛苦的一件事,那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更是双方比较关心的一件事。孩子的抚养问题我国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就离婚宝宝抚养权问题该如何进行争取,这类问题为......


·处理无证驾驶要带什么
      处理无证驾驶要带着现场开的处理通知书或强制措施凭证、机动车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保险单及复印件、违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违法地点的交警队就可以处理了。一般无证驾驶是罚款二......


·走私偷税漏税被判多久?
      偷税漏税行为在日常当中是时有发生的,对于偷税漏税的处罚也是每一年都在进行的变化。所以下面是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走私偷税漏税被判多久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


·公司注销法定情形包括什么
      公司注销法定情形包括什么1、公司经营存在违法行为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2、公司经营不善,宣告破产,可申请注销;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到期或者其他的解散事由;4、公司合并、公司分立,......


·聋哑人犯罪会被判刑吗?如何处罚?
      在我国乃至全世界都有大量的聋哑人存在,因为他们的缺陷,他们失去了一些同正常人一样的工作、生活能力,因此一些聋哑人因为生存,或受到哄骗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那聋哑人犯罪会判刑吗?在我国聋......


·农村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农村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很多农村的群众靠种地生计,无论是种植农作物、瓜果蔬菜还是培育观赏植被都是需要土地才能实现操作的,所以十分关心土地使用权的问题,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下面......


借条起诉可以叫配偶出庭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