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监护人公证有什么好处
办理监护人公证有什么好处
一、办理监护人公证有什么好处
办理公证后,公证文件能够作为法庭上的直接证据;其次,公证的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国际惯例以及当事人的约定,特定的法律行为只有经过公证证明才能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最后,如果是债务类的公证文书,那么就会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届时无需通过诉讼等程序,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监护人的责任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职责: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
9、保证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机关汇报和请求帮助;
13、代为赔偿;
14、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三、监护人法定条件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的,可以由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亲属进行担任。对监护人员的衣、食、住、行、学习、医疗等民事权益进行监护,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变更监护权的申请。
总结:办理监护人公证有什么好处一、办理监护人公证有什么好处办理公证后,公证文件能够作为法庭上的直接证据;其次,公证的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是指依照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借条每月还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借条每月还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借条每月还款的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还款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
·双方合同自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双方合同自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双方合同自行终止的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
·劳动局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是难免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应由劳动局指定的鉴定中心对职工的工伤进行鉴定,以确定领取赔偿的金额。工伤职工可以等伤情稳定之后再申请工伤鉴......
·高利转贷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目前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序......
·打官司时哪些材料才能作为证据
打官司时哪些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民事诉讼案件中八种具体的证据形式,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
·企业何种情况可给员工降薪
(一)经双方协商可以降薪《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办理监护人公证有什么好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