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宅基地是不是祖宗遗产?

  一、农村宅基地是不是祖宗遗产?
  
  农村宅基地不是遗产。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宅基地不能作为个人遗产继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抢首赞 评论 分享 举报
  
  二、当事人买遗产房需要什么手续?
  
  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购买遗产房和购买其他房屋的手续是一样的,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都可能进行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三、过户所需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房屋产权登记费:
  
  100.00元
  
  备注:老人去世后子女只能通过继承来对房产进行过户,理论上没有时间限制,但是最好是尽快办理,过户后需要注意五年内出售该房子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农村的宅基地是无偿提供给农民使用的,但是并不能就因此判断宅基地属于农民所有,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土地要么属于国家所有,要么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是不可能获得土地所有权的,更不可能成为遗产继承。
  
  
总结:一、农村宅基地是不是祖宗遗产?农村宅基地不是遗产。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宅基地不能作为个人遗产继承。根据《土地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合资合同模板该怎么写?
      合资合同模板该怎么写?在当下这个社会,契约精神很重要,于是合同就应运而生。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与他人合资做生意时,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签署合同是毋庸置疑的,有了合同就......


·一、交通事故致伤后死亡后怎么判罚?
      一、交通事故致伤后死亡后怎么判罚?交通事故撞死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就要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若行为人对受害人进行了积极的赔偿,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在一定情况下,例如没有......


·购房交定金的注意事项都有几种
      购房交定金的注意事项都有几种1、交定金一定要签协议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2、分......


·不宜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形
      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旁系亲属不适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中一人或数人先于其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仍留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已亡兄弟姐妹的子女不得通过代位继承而与被继承......


·父母去世后房产归属哪一方
      父母去世后房产归属哪一方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你父母生前立有遗嘱,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顺序来继承。父母的父母,子女都是该房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应该平分该遗产。......


·居间合同取消的问题有哪些?
      居间合同取消的问题有哪些?一、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


农村宅基地是不是祖宗遗产?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