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治安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三、治安案件中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行政拘留的特点是什么?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可见,治安处理是针对违法行为的,像有期徒刑、拘役等是针对犯罪的,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程度,在没有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不会直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的。
  
  
总结: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一、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行政拘留通知了单位怎么办?
      想必您都知道,行政拘留也是属于行政处罚中其中的一种处罚方式。在我国法律上规定,当严重阻碍了治安管理的时候,但是并不造成犯罪的情景下,则需要接受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短期内地限制了自由......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有什么规定?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有什么规定?1、公司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2、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


·广告职工入职协议书怎么写
      公司的正常发展运营与员工的努力和付出是分不开的。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主要是针对公司员工招聘、培训以及晋升等方面做出管理和规定。当我们寻找工作的时候,如果被录取,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如入......


·被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不?
      一、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不?批捕即检察机关、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决定逮捕的强制措施。批捕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必经程序,逮捕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由公安机关负......


·法律上淘宝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淘宝商标被抢注怎么办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


·一、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吗?
      一、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吗?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