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配偶还有继承权吗?
离婚的配偶还有继承权吗?
一、离婚的配偶还有继承权吗?
离婚的配偶不一定有继承权,要看具体情况来定。
1、离婚后丧失法定继承权。
2、离婚后,一方死亡的,首先是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死亡当时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按照人数均分。
3、如果离婚时,财产已经分割完毕,那么离婚后男方死亡,前妻没有继承权。
二、《民法典》(2021.01.01生效)对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后,配偶双方失去了法定继承对方遗产的资格,但是并没有限制其可以订立遗嘱,约定对方可以在自己死亡后继承遗产。对于没有遗嘱的情形,此时已经离婚,那么不管死亡主体是否已经再婚,都是没有资格参与遗产的分割的。
总结:离婚的配偶还有继承权吗?一、离婚的配偶还有继承权吗?离婚的配偶不一定有继承权,要看具体情况来定。1、离婚后丧失法定继承权。2、离婚后,一方死亡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企业购入土地使用权如何摊销
企业购入土地使用权如何摊销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构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
·在南京起诉离婚多少钱?
在南京起诉离婚多少钱?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
·婚后买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第...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一、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职业状况证明:(比如是否待业,是否离休、退职等)经营场地证明:租房协议书、产权证明、居改非的证明。进入各类市场内经营的需经市场管理办公室盖章批准......
·一般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一般合同违约金是多少?一、一般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二、《合同法》......
·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合法吗?
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合法吗?在民间借贷中,经常发生债务人违约,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这个时候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比如以诉讼的形式。可现实中很多情况是债权人通过占用债务人......
离婚的配偶还有继承权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