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产继承顺位及比例是怎样的?

  一、遗产继承顺位及比例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份额比例是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份额相同。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2、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3、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4、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二、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我们国家遗产如果按照法定继承来确定的话,是同一种类的继承人继承比例相同。但是也有一些情况是比较特殊的,比如说在同一顺位继承人当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生活确实非常困难的。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就需要对这个情况进行考虑,可以多分。
  
  
总结:一、遗产继承顺位及比例是怎样的?遗产继承份额比例是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份额相同。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怎么办?
      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怎么办?可以与对方商量,然后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条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


·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个人所得税退税时间截止到6月30号,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


·起诉离婚诉状样本是怎么写的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需要起诉人实际提供相应的起诉材料才行,这里面就包括了离婚起诉状。但实践中,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并不太了解这个起诉离婚的诉状样本是怎么写的,对此,我们整理了起......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单方交通事故可否认定工伤
      今天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单方交通事故可否认定工伤。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单方交通事故,所谓单方交通事故是指不涉及到第三方人员的受伤或死亡、也不涉及到其他财物或公共财产的损失或......


·现在很多年轻人为了自己的梦想在大城市里面打拼,可以说大部分的
      现在很多年轻人为了自己的梦想在大城市里面打拼,可以说大部分的年轻人刚开始在大城市里面是买不起房子的,这就需要去租房子住,当然有些人在经过多年租房的生涯之后,有了一定的积蓄之后便会选......


·醉驾公务员是否开除公职公务员酒驾除了醉酒驾驶的处罚外
      醉驾公务员是否开除公职公务员酒驾除了醉酒驾驶的处罚外,原则上是会开除公职。公务员作为国家法律规范执行和制定的第一梯队人员,应该做好大家的榜样。醉驾本身就是一件非常违法的事情,国家的......


遗产继承顺位及比例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