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

  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
  
  一、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
  
  父母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子女是否在场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但总的来说,没有哪种类型的遗嘱是需要子女在场才能生效的。
  
  参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参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父母遗产遗嘱公证是否需要子女都要去公证处
  
  不需要子女都去公证处签名同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参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参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参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有遗嘱的遗产会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遗产菜户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父母的财产,父母可以随意的进行支配,可以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想给的人,也就是说不一定要把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孩子,可以捐献给社会或者是其他人。
  
  
总结: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一、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父母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子女是否在场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效力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过继是古时候保留下来的习俗
      过继是古时候保留下来的习俗,也就是现在法律上的收养,不同的是,过继并不是法律名词,意义和范围比收养要窄。根据我国现行的《继承法》和《婚姻法》规定并不承认过继这种亲属关系。另外过继如......


·工伤鉴定必备哪些材料
      工伤鉴定必备哪些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二、工伤鉴定的程序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


·盗窃罪10万怎么量刑 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在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当中,盗窃罪可以说是最常见的了,而其中对于盗窃行为需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为犯罪。另外,实际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也是需要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数额才行......


·一、交通事故发生在上班的路上算不算工伤?
      一、交通事故发生在上班的路上算不算工伤?交通事故发生在上班的路上也不一定算是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且是合理的时......


·离婚抚养权开庭程序是什么?
      离婚抚养权开庭程序是什么?一、离婚抚养权开庭程序是什么?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发生医疗纠纷时,建议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


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