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补助需要满足的条件和补助标准是什么

  申请补助需要满足的条件和补助标准是什么
  
  申请补助的条件因各地区的经济水平不同所以条件也不同,在这里以天津市为例简单介绍一下:
  
  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个人和家庭,给予家庭和个人每人救助标准不超过3个月低保标准救助;
  
  对急需医疗救治的救助对象,每人救助标准不超过2万元;
  
  对于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的,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对政府救助后仍有困难或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的边缘性困难群众可通过市、区两级社会救助基金予以救助,也可以通过“救急难”平台,将困难群众有关情况进行转介,寻求相关部门的支持;
  
  对于因患新冠肺炎的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和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家庭因医疗支出超过2000元的,可以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
  
  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非我市户籍地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街道(乡镇)或区民政部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临时救助,救助对象无需提供居住证。
  
  申请书的格式要求
  
  申请书的结构由标题、称谓、正文、结语和落款五部分构成。
  
  1、标题,申请书的标题有两种形式:
  
  1)性质加文种构成,如《入团申请书》。
  
  2)用文种“申请书”作标题。
  
  2、称谓:另起行,顶格加冒号写明接收申请书的单位名称或领导人姓名。如“×××团支部:”、“系总支领导同志:”等。
  
  3、正文,包括三项内容:
  
  1)申请内容。开篇就要向领导、组织提出申请什么。要开门见山,直接了当,不含糊
  
  2)申请原因。为什么申请,也就是说明申请书的目的、意义及自己对申请事项的认识。
  
  3)决心和要求。最后进一步表明自己的决心、态度和要求,以便组织了解写申请书人的认识和情况,应写得具体、详细、诚恳有分寸,语言要朴实准确,简洁明了。
  
  4、结语:申请书可以有结语也可没有。结语一般是表示敬意的话,如“此致 敬礼”等。也可写表示感谢和希望的话,如“请组织考验”。“请审查”、“望领导批准”等。
  
  6、落款:在右下方署明申请人姓名;并在下面注明年、月、日期。
  
  
总结:申请补助需要满足的条件和补助标准是什么申请补助的条件因各地区的经济水平不同所以条件也不同,在这里以天津市为例简单介绍一下: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商业秘密保密期是多久?
      商业秘密保密期是多久?一、商业秘密保密期是多久法律上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有效期)没有限制,只要商业秘密的四个基本特征没有消失,权利人可以将商业秘密一直保持下去。权利人也可以根据......


·故意毁坏财物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


·集团型公司劳动关系调动的法律问题
      在一个集团公司中,经常会有子公司间职工相互调动的情况,当职工从一个子公司调到另一个,会涉及到相关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建立和接触的相关问题。那么,集团型公司劳动关系调动会涉及到那些相......


·故意伤害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故意伤害侵权责任由谁承担?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生命健康权,而生命健康权是属于民事权益,所以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分子要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


·法人担保需要股东决议吗
      需要的,需要经过股东和法人的签字同意。如果担保行为未经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也未签字认可,该担保行为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


·一、领养孩子抚养费如何判决?
      一、领养孩子抚养费如何判决?领养孩子抚养费由法院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


申请补助需要满足的条件和补助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