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侦查阶段羁押在哪怎么分的

  侦查阶段羁押在哪怎么分的?刑事案件侦查阶段都是羁押在当地看守所的,涉嫌犯罪应该关押在当地看守所。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二、嫌疑人羁押期间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侦查羁押阶段和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地点不一样,因为移送审查起诉了的话,捡察院有很多问题也要当面跟犯罪嫌疑人核对,所以肯定是关押在检察院的。至于刑事拘留阶段和逮捕以后,羁押嫌疑人的地点都是一样的。
  
  
  
总结:侦查阶段羁押在哪怎么分的?刑事案件侦查阶段都是羁押在当地看守所的,涉嫌犯罪应该关押在当地看守所。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可以选择......


·私募基金起投金额是多少?
      私募基金起投金额是多少?一、私募基金起投金额是多少?1、提高客户群的风险承受能力监管部门设置100万的投资门槛,不是为了限制投资者,而恰恰是为了保护投资者。一般来说,越成熟的高端投资者......


·拖欠货款纠纷案例处理
      拖欠货款纠纷案例处理大多数的情况下拖欠货款纠纷案例一般是发生在自己的朋友和公司的同事之间的,在贷款给对方的时候都是你想的反正是自己的朋友身边的人不用担心,但是难免会发生对方就是没钱......


·经济性裁员需符合什么条件
      企业如果经营发生困难的话,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否则的话,企业裁员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行为。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企业经济性裁员需符合什么条件呢?本文将在下文中为您......


·没办结婚证有孩子是事实婚姻吗?
      没办结婚证有孩子是事实婚姻吗?没结婚证有孩子算不算事实婚姻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情况分。事实婚姻成立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1、男女双方的同居。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


·买房子要看哪五证
      买房子要看哪五证“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可证》。二、买房时需要注......


侦查阶段羁押在哪怎么分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