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哪些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哪些
  
  一、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哪些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
  
  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划分依据是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 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
  
  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2、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
  
  区别:由于著作权法具有非常严格的地域性,因此内与外待遇差异明显。
  
  3、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根据主体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完整程度不同而划分的。
  
  完整主体:指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全部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的作者。
  
  部分主体:指通过转让或继承关系而取得部分著作权的人。
  
  (1)创作作品的作者一般都是完整的著作权主体。如果作者将自己的著作财产权的一部或全部转让给他人,自己只有部分著作财产权或著作人身权,此时作者也就成了部分著作权主体。
  
  (2)在某些情况下,作者甚至可能不是或不再是著作权主体,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将法人视为作者的情况,事实上的自然人作者就不是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应该注重留下自己权利的证据,在作品上正确规范地署上自己的名字。对于一些比较难以证明的作品,应当及时做版权登记,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就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才好维权。
  
  
总结: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哪些一、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不满14未成年杀人怎么判刑?
      现在的社会上很多不好的现象让没有成年的孩子们眼中受到了不良的影响甚至出现了犯罪杀人的案件,那么,如果不满14未成年杀人怎么判刑?其实在我们国家如果没有满十四的孩子杀人虽然是犯罪却不用......


·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有哪些?行政处罚包括对人身自由、财产、经营权等进行限制和剥夺的多种方式,如行政拘留、暂扣营业执照、罚款等,当然这些处罚决定并非在发现问题的时候就会立刻下达,而是要......


·确认唯一监护人的诉讼规定
      确认唯一监护人的诉讼规定。到法院申请这个精神病人无或限制民事能力,然后由法院指定他的近亲属作为他的法定监护人二、成年人监护人是自愿的吗自愿监护自愿监护,指被监护人不存在法定监护人......


·异地婚姻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实践中有许多夫妻结婚之后并不生活在一起,这种异地婚姻如果要离婚,双方同样要办理离婚手续。而一般异地婚姻双方都是各自管理婚后的财产,所以许多人对异地婚姻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有疑问......


·按照《合同法》当中的规定
      按照《合同法》当中的规定,在租赁房屋的时候如果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那此时需要当事人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才行。您是不是以为房屋租赁合同就没有期限限制呢,其实《合同法》当中......


·法院起诉费用的标准有哪些
      法院起诉费用的标准有哪些我国是一个法制的国家,推行的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法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在实践中,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时通过诉讼来解决。也需要支付......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