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违约找哪个部门?

  违约是一种民事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争议。如果没有约定的仲裁条款,但有约定的法院管辖范围,则可以按照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守约方可以根据本条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人民法院将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本案的全部事实,作出判决,最后作出判决。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34条,合同双方书面或其他产权纠纷可以选择被告的地方'
  s住所的地方合同执行,合同签订的地方,这个地方的原告住所,主题的位置,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四百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诉讼法“合同当事人书面或其他产权纠纷可以选择选择被告住所的地方,地方合同执行,合同签订的地方,原告住所的地方,主题的位置,实际上与争议有关的人民法院的管辖地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总结:违约是一种民事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争议。如果没有约定的仲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有哪些 一、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有哪些?
      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有哪些一、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有哪些?需要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有:1、不动产买卖合同。2、抵押合同。3、知识产权转让合同。4、一般涉及群体性利益的、进出口类的......


·离婚协议书女方抚养权可以获得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女方抚养权可以获得的情形有哪些?一、离婚协议书女方抚养权可以获得的情形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的个税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的个税计算,要根据具体数额确定是否要交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条件包括什么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条件包括什么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


·县城离婚后抚养费是多少
      县城离婚后抚养费是多少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


·诈骗是初犯如何量刑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合同违约找哪个部门?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