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没有子女谁是继承人
丈夫去世没有子女谁是继承人
丈夫去世没有子女的,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父母和配偶继承。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继承人如果死亡的,可以有自己的直系亲属进行代位继承办理。但在遗产继承时,对被继承人进行胁迫、遗弃、欺骗、伪造和篡改遗嘱的,应该取消遗产的继承权益。同一继承人也可以举报违法的继承人,取消继承人的继承资格。
总结:丈夫去世没有子女谁是继承人丈夫去世没有子女的,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父母和配偶继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残疾赔偿金刑附民赔不赔?
残疾赔偿金刑附民赔不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
·故意伤害轻伤一级判了四年可以上诉吗
故意伤害轻伤一级判了四年可以上诉吗?故意伤害轻伤一级判了四年可以上诉的,但上诉是有时间限制的,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
·国家的各个省市对于社会保险的福利待遇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方式
国家的各个省市对于社会保险的福利待遇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方式,最明显的就是体现在了社保上,那么如果涉及到社保补缴的流程的话,河南省郑州市的补缴流程是怎样的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参保人应该......
·有关债权债务法律规定
有关债权债务法律规定一、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规定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非法集资700万判几年
非法集资在700万,无论对于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都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
·一、待岗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金吗?
一、待岗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金吗?待岗并不是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应当发放生活费,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的情况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
丈夫去世没有子女谁是继承人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