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如何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1、将地标工作作为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抓手,专门成立地标工作办公室。
  
  2、将地理标志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编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手册》,把地标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严格考核、跟踪督察、定期通报、奖惩分明。给予申报组织者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各市县局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3、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特色优势产品进行全面普查、筛选,获得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建立地理标志产品地方资源库,把地方名优产品列入地理标志保护培育的梯队。
  
  4、相关标准化工作齐头并进,制定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并建立标准化示范区。
  
  5、以特色龙头企业为依托,借助其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为启动引擎,推动和促进地标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注重科技创新,为发展提供动力。大力实施科技兴业战略,与高等院校广泛开展合作,在新材料、新工艺、新包装等方面进行科研攻关,为科技创新提供理论指导,全力推动高新化、高端化。同时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设立科技创新奖励资金。
  
  6、地理标志使用认证按着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开,边实行边总结的工作方法开展工作,以期逐步建立起地理标志产品从源头到终端的可追溯,确保地理标志产品品质。对申请地理标志使用的单位进行认真审核,选择生产规模大、管理条件好、业主积极性高的企业签订使用协议。
  
  7、倡导行业自律,是产业持续发展的保障。行业自律是对政府监管的重要补充,建立主产区行业自律合作框架协议,组织合作会议,就行业管理、产品质量、科技创新、贸易交流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促进行业自律。成立了产业协会,吸纳生产、经营企业,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的作用,引导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抵制制假贩假行为,促进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8、助推文化品牌,塑造文化品牌,注重品牌的宣传推广,设立品牌推广与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媒体的力量。
  
  9、强化监督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建立完善有效的协调机制和保护体系,落实具体监管措施,严格质量要求。一是加强对地标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规范地标产品生产过程,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管严市场准入,确保地标产品质量安全。对地标产品保护产品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地标产品品质。二是规范地理标志的使用,对已注册的地理标志,加强行政指导,宣传品牌优势,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加入,进行产业化生产和专业化市场营销。三是质监、工商、农业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严格规范使用地标产品专用标志,不定期开展普查和清理,依法查处地理标志违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地理标志产品混入市场,有力地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
  
  
总结:如何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1、将地标工作作为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抓手,专门成立地标工作办公室。2、将地理标志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编制《地理标志产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


·交通事故人伤后不出院怎么办
      交通事故人伤后不出院怎么办如果现在受害人在身体可以出院的情况下仍不出院,那么责任人可以申请做鉴定,以确定受害人是否可以出院,以及所需医疗等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1、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


·一、离婚不离家债务如何分配?
      一、离婚不离家债务如何分配?离婚不离家债务的分配:一方债务一方所有,另一方可以不承担,共同债务共同承担,需要公平平等分割。如果是则由双方协议分割债务,协议不了的,诉讼离婚到法院,有法......


·常见的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常见的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企业在注册成立时需要有注册资金,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时也要有周转资金,在扩大企业规模时更需要资金注入,可以说,资金就是企业的生命和活力来源,在企业本身造血能......


·厦门征地拆迁律师如何收费
      厦门征地拆迁律师如何收费一、厦门征地拆迁律师如何收费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10000元/件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争议标的a代理费计算满额(rmb)1)5万元以......


·行政拘留期限折抵规定是什么
      行政拘留期限折抵规定是什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


如何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